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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费发放标准财政部

2024-06-01 来源:尚车旅游网

外部专家劳务费发放最高标准:原则上院士第一天5000元/人.天,第二天以后3000元/人.天;正高级职称第一天3000元/人.天;第二天以后2000元/人.天;副高级及以下职称第一天2000元/人.天,第二天以后1000元/人.天。

一、评审专家费发放标准

1、评标时间在2小时以内的(含2小时)按200元/人发放;超2小时至4小时的(含4小时)按300元/人发放;超4小时至8小时以内的按600元/人发放。

2、法定节假日期间不组织评标活动(特殊情况除外)。

3、评审项目中止评标程序的,按100元/人发放。

4、参加同一项目复审的专家,不重复发放专家评审费。

二、异地正常评审的项目,使用单位要支付给专家的费用:

1、评审劳务报酬;

2、交通费;

3、住宿费

三、被评审单位应向组织评审的财政部门提交什么资料:

1、会计核算软件简介;

2、会计核算软件概要设计说明书;

3、用户操作手册;

4、规定数量的用户单位意见;

5、用户单位打印输出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样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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