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第一,网络的蔓延,让学生过早的陷入其中。第二,家庭教育的错位,让孩子养成以自我为中心的那种骄横。第三,越来越早熟,让学生的身心发展有一些脱节第四,留守儿童得不到父母健全的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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