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要生效有一般和特殊要件,前者是法律条件,后者包括国家机关的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定金合同。要使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还需国务院批准。合同生效标准是是否具备法律效力。一、一般要件是指欲使已成立的担保合同发生完备的法律效力所应具备的法律条件。合同生效的要件是判断合同是否具备法律效力的标准。
二、特殊要件包括:
1. 国家机关作为保证人提供保证的转贷合同以使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经济组织的贷款为目的,应报国务院批准。
2. 抵押合同。
3. 质押合同。
4. 定金合同。《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该内容由 姚凌峰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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