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原则及赔偿比例:当事人负全部责任承担100%赔偿,负主要责任承担70%,负同等责任承担50%,负次要责任承担30%。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事故,机动车方承担全部责任。若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机动车方负责承担相应比例赔偿,如负主要责任承担70%。在封闭道路上事故,机动车方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50%赔偿责任;在其他道路上,机动车方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60%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一、交通事故次要责任赔偿比例是多少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赔偿比例划分:
(一)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二)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三)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四)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通常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以下简称第三者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超过第三者保险限额的部分,由承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
二、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
(一)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70%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50%赔偿责任;
(三)机动车一方负次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30%赔偿责任;
(四)机动车一方无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20%赔偿责任。
无第三者保险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非机动车、行人一方无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
三、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
(一)在高速路、快速路等封闭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50%的赔偿责任;
(二)在其他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60%的赔偿责任。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交通事故中的次要责任赔偿比例如下:
1. 机动车之间发生事故,次要责任方承担30%的赔偿责任;
2.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事故,次要责任方承担30%的赔偿责任;
3.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事故,非机动车、行人无过错,机动车方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4. 在高速路、快速路等封闭道路上发生事故,机动车方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50%的赔偿责任;
5. 在其他道路上发生事故,机动车方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60%的赔偿责任。
根据以上规定,当事人需根据责任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以确保公平和合理的赔偿结果。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邻省、市(地)、县交界的国、省、县道上,以及辖区内交通流量集中的路段,设置标有管辖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及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号码的提示牌。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章 总 则 第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与司法机关、保险机构等有关部门间的数据信息共享机制,提高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信息化水平。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四节 检验、鉴定 第五十七条 重新检验、鉴定应当另行委托鉴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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