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常见较多的合同主体一般是由甲乙两方构成,而每一方一般是一个民事主体。那么,合同一方可以是两个主体吗?答案是肯定的,但也是有条件的。我们习惯用甲方、乙方这样的方式来代表某合同主体,是为了方便合同的书写和表达,所以我们此处也以这样的方式来进行讲解。在一份合同中,如果甲方或乙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体,他们的利益是共同的,在此合同中并没有利益冲突,就可以共同作为合同的一方,而与另一方签订合同。对于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一般由这些主体共同承担。法律并没有规定合同一方必须为单个或多个主体,也没有禁止一方有多个主体签订合同的行为。在民商事领域,“法无禁止即允许”,只要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并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社会公序良俗,就受法律保护。所以,合同一方可以是两个及两个以上主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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