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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正常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2021-04-25 来源:尚车旅游网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6、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一、民法典怎么界定婚前财产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一般情况下,婚前财产分割有以下三种情况:1、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要遵循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分割;2、复员、转业军人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要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从部队带回的医药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归本人所有;3、已登记结婚,还没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都是夫妻共同财产。要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进行分割。各自出资购置、使用的财物,归各自所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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