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由应届生本人向毕业学校提出申请,学校经核实学生证等材料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以证明毕业生的身份。
法律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三十八条 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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