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关于两个人合伙做生意合伙协议到期了应该如何处理的问题,依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相关规定,若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应当对合伙企业进行清算和解散。合伙企业的清算和解散,对合伙企业的债权债务进行处理,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当然各合伙人可以达成新的合伙协议,约定继续经营原合伙企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八十五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八十六条 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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