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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刑事拘留怎么赔偿

2023-09-10 来源:尚车旅游网

1、错误刑事拘留的,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超期拘留多少日,就计算多少日赔偿金。目前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利赔偿金标准为每日373.10元。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

一、公安机关错拘合法公民该怎样维权

违法行为可以说每天都在上演,行政机关也非超人,不可能在每一次执法过程中都准确的执行,有时候会发生拘留错误,将合法公民拘留。如果被错误拘留,公民可以要求赔偿。

不可否认,“依法错拘”对于公安机关来讲,多数时候没有主观恶意,目的是为了社会安定和正常秩序,其中不存在权力滥用的故意,不仅如此,而且由于拘留所要求的条件本身就具有模糊性,存在错误的可能性,要求百分之百不出错,是不可能的。那么作为合法公民如果遭遇错误拘留,你可以这样维权:

1、明确知道自己的权利,《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计算自己可以获得的赔偿数额。对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具体标准是按日支付赔偿金。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即公民应得的赔偿金等于该公民因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违法拘留、拘禁的天数乘以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对受害者给予一次性赔偿。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数额,应当按职工年平均工资除以全年法定工作日数的方法计算。年平均工资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为准。

2.要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和赔礼道歉。违法拘留或违法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适用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和赔礼道歉等方式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和赔礼道歉的范围与侵权行为的范围要相适应。侵权行为在多大范围内侵害了受害人的名誉权、荣誉权,在多大范围内造成了不良影响,赔偿义务机关就应在多大的范围内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2)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不可以单独适用,而只能合并适用。国家既要赔偿损失,还要为受害人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以防止国家行政机关以这些方式代替物质损害赔偿。

(3)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所需费用由国家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可能需要通过公告、登报、广播、电视等手段实现,因此需要一定费用。此项费用应由国家承担,而不应由受害人承担。

二、国家赔偿法费用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

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统计数据及人社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的计算公式,对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案件,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确定新的日赔偿标准为315.94元。

另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自2019年5月15日起执行该日赔偿标准。

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国家赔偿案件时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三、国家赔偿的计算标准是怎么样的?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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