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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过户双方需要带什么材料

2020-06-26 来源:尚车旅游网

法律分析:一张身份证原件和一份身份证复印件。结婚时,需提供结婚证原件一份、副本一份、财产证明原件;如双方一人不能到场,必须在公平会办公室公证前写明委托书。户籍和复印件为一份。买受人要求的材料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及复印件。如果你是单身,需要到市民政局开具单身证明。有关行政枳关的行政决定、房地产交易协议、房地产分割协议等。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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