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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法之中信用卡诈骗的认定方法有哪些

2024-01-29 来源:尚车旅游网

新刑法之中信用卡诈骗的认定方法有:

1、在客体上,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信用卡管理制度;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不能成其主体;

4、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并且一般均具有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犯妨碍信用卡管理罪一般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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