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子证据作为证据的要求有哪些
1、电子证据作为证据的要求如下:
(1)电子证据的客观性标准。电子证据的形式必须是客观的,一般情况下使用者经常使用的正常的计算机系统生成和存储的电子证据、经公证证明为真实可靠的电子证据、经专家鉴定为真的电子证据、当事人之间经长期业务往来所形成的电子合同等电子证据可以认定为真实可靠
(2)电子证据的关联性标准。能够证明犯罪事实,对解决案件中的争议问题有实质性意义;
(3)电子证据的合法性标准。证据的提供、收集、调查和保全符合法定程序。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哪些属于直接证据
1、当事人的陈述;
2、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人证言;
3、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书证;
4、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视听资料;
5、在特定情况下,能直接证明是谁实施了犯罪行为的物证。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