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后的赔偿范围及用人单位的责任。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康复费、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等。用人单位需承担工资福利、伤残津贴、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交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用人单位如不认可工伤或劳动关系,需提供证据。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
法律分析
一、工伤认定后有些什么赔偿
1、工伤认定后,依据工伤的情况获利不同的赔偿。
2、工伤赔偿的范围如下: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3、用人单位承担的赔偿范围如下:
(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2)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3)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
二、工伤认定需提交哪些材料
1、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2、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3、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4、如果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或者不认可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负责举证说明。
结语
工伤认定后,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用、生活护理费、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和鉴定费等。用人单位还需承担工伤期间工资福利、伤残津贴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认定所需材料包括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如材料不完整,需补正。用人单位如不认可工伤或劳动关系,需提供证明。依据《社会保险法》第38条、第39条。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八条 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单位缴费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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