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签合同经授权或追认有法律效力,未经追认的代签行为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被代理人可在30天内追认,否则视为拒绝。追认前可撤销,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履行债务或赔偿,但赔偿不得超过追认时的利益。若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代理无权,则各自承担责任。
法律分析
代签合同经授权或追认有法律效力。当事人授权第三人代签合同的,当事人虽不知情但事后仍对该合同与代签行为进行追认的,代签合同依法成立发生法律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拓展延伸
代他人签订合同的法律效力与代签人的责任
代他人签订合同的法律效力与代签人的责任是一个涉及合同法和代理法的重要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代签人在代他人签订合同时,必须具备代理权限,并且代签行为必须符合代理人的真实意愿和利益。如果代签人未经授权或者超出代理权限,代他人签订的合同可能存在法律效力的问题。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代签合同的法律效力也受到限制。代签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可能面临法律追究。因此,为了保护自身权益,当代他人签订合同时,务必谨慎选择代签人,并确保代签人的行为合法有效,以免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结语
代签合同经授权或追认有法律效力,但代签人必须具备代理权限,行为符合代理人的真实意愿和利益。未经授权或超出权限的代签行为可能导致合同效力问题,代签人需承担违约责任和法律追究。当代他人签订合同时,应慎重选择代签人,确保其行为合法有效,以保护自身权益,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章 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第五十一条 合同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合同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交付时间;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合同标的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合同标的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并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合同当事人对交付方式、交付时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三十四条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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