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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判给女方还能不能争抚养权

2020-09-30 来源:尚车旅游网

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或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应另行提起诉讼。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疾病或伤残无力抚养子女,支持父母一方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法律分析

孩子判给女方后还能争取抚养权。根据规定,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拓展延伸

如何在离婚案件中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在离婚案件中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是一个复杂而关键的问题。首先,您需要准备充分的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包括孩子的健康、安全和福祉等方面。这可能包括医疗记录、学校成绩、证人证词等。其次,您应该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的保护。律师将能够帮助您制定合适的策略,并在法庭上代表您的利益。此外,与前配偶进行合理的协商和谈判也是争取抚养权的重要环节。通过与对方进行良好的沟通和合作,您可能能够达成共识,以最大限度地保护孩子的利益。最后,要记住,法庭的判断是基于孩子的最佳利益原则,因此您需要展示您能够提供稳定、安全和有利于孩子成长的环境。坚持合法程序,尊重法庭的决定,并与孩子的其他监护人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将有助于您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

结语

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权利是存在的。如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另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法院会予以支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需要准备充分的证据,寻求专业法律援助,并与前配偶进行合理的协商和谈判。最终的判断将基于孩子的最佳利益原则,坚持合法程序并与其他监护人保持良好合作关系,将有助于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五条

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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