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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转移单是什么

2022-07-24 来源:尚车旅游网

法律主观:

单位 社保 指的是职工社保,换单位后,社保转移的具体有关规定如下:   一、职工在本省统筹范围内流动时,社会 养老保险 只转关系,不转基金;跨省(市)流动时,须同时办理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及基金转移手续。   二、职工须从流动之日起30日内,到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转移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经转出企业盖章、职工本人签字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流向外地的职工,《转移单》还须经我市劳动(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3.调往外省(市)工作需转移基金的职工,应提供调入地社保机构的全称、地址、邮编及开户银行的全称与帐号。   三、调往外省(市)的工作人员,转移的基金为:   ①1997年12月底前个人帐户中个人缴纳部分累计储存额;   ②1998年1月1日起至上结息期末计入个人帐户的全部储存额;   ③以上两项储存额自本结息期起至调转月止,按省公布的社会养老保险利率计算的利息;   ④计入个人帐户中的本结息期储存额本金。   四、欠缴社会养老保险费的,须补缴清后方可办理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一款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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