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关于免租期的约定有两种情形: 1、将全部的免租期都放在合同期的最前面,承租方先享受完毕免租期,才依约支付房屋; 2、将免租期拆开,分别置于合同有效期内。如果承租方享受完免租期之后即行解除租赁合同,对出租方来说是不公平的、也是非常不利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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