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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公证继承的房产何时可以过户?

2020-03-11 来源:尚车旅游网

从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开始的时间及死亡先后的推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遗嘱公证房产如何过户

一、首先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二、然后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公证遗嘱房产如何过户

有以下四个步骤:(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二)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遗嘱继承的房产怎么过户

遗嘱的房产过户:1、首先需要公证,即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委托、声明、赠与、遗嘱。2、接着去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进行过户。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继承公证的房产如何过户

继承房屋办理了公证的,当事人可以持以下材料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1、申请书原件;2、当事人身份证件;3、如由委托代理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需公证);4、房地产权证原件;5、房屋平面图;6、契税完税证(备查联)及契税完税贴花原件,纳税后提交;7、被继承人死亡证明;8、继承公证书原件;9、其他有关文件。 该内容由 顾仕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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