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条件:企业是科技型中小企业,除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以外;研究开发费用符合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的要求;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 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二)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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