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银行贷款属于直接向个人借款吗

2021-01-02 来源:尚车旅游网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银行贷款并不是民间借贷,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而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属于民间借贷的范围。

一、违法发放贷款罪的主体是怎样的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中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服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城乡信用合作社及其他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

以及上述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构成,其他任何单位包括外资金融机构(含外资、中外合资、外资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等)和个人都不能成为本罪主体。

二、公司与公司之间的借款合同有效吗

公司与公司之间的借款合同是有效的。具体而言,这属于合法有效的企业债务,而企业间借款是指无金融经营权的两个企业之间互相拆借资金的民事行为,但是要注意的是企业间借贷存在着与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很多不同的特点,民间借贷并不能与其完全并论。因此只要合同是合法有效的,那么公司之间的借款合同就是有效的。

三、网络借贷纠纷怎么处理

网络借贷纠纷的处理,可采取协商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效,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解决。民间借贷是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网贷纠纷的利率应当约定在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四倍以内,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根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