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预售许可证的购房合同无效,但若在起诉前获得许可证,则合同有效。我国商品房预售需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为购房合同有效前提。开发商需获得销售许可证方可签订期房销售合同。
法律分析
无预售许可证的购房合同是无效的。但是如果在起诉之前能够依法得到预售许可证的话,那么该买卖合同依然可以认定为有效,而我国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据此预售许可证是购房合同有效的前置要件,开发商取得了销售许可证才获得签订期房销售合同的主体资格。
拓展延伸
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购房合同引发的法律争议
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购房合同引发的法律争议是指在购房过程中,开发商未能依法取得预售许可证而与购房者签署购房合同,从而引发的法律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购房合同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开发商应当取得相应的预售许可证。如果开发商未能取得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可能存在无效性的问题。购房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并可能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然而,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法律、合同以及相关证据来进行判断和处理。在此类法律争议中,购房者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咨询律师,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结语
购房合同的有效性取决于开发商是否取得预售许可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购房合同可能存在无效性的问题。购房者在此情况下有权要求解除合同、退还购房款项,并有可能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针对这类法律争议,购房者应寻求法律援助,咨询律师,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之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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