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财产一般是共同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一般也属于共同债务。离婚的时候夫妻共同财产要进行分配,对于共同的债务当然也要一起进行偿还。首先是要确定哪些是夫妻的共同债务,哪些是属于个人债务。对于共同的债务应该由双方共同偿还。如果双方的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或者财产已经归各自所有了,那么可以由双方协议,双方协议决定具体清偿的比例,金额。如果协议不成的,就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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