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散公司诉讼费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2、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3、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4、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5、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6、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7、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8、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9、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解散公司诉讼的法律程序:
1、不能同时提起解散公司诉讼与申请法院清算公司。只能在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后由公司自行清算或另行申请法院清算;
2、在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股东可以请求法院保全公司财产或作相关证据保全。在股东提供担保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予以保全;
3、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其他股东只能被列为第三人;
4、解散公司的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后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
5、解散公司诉讼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综上所述,解散公司诉讼费是按照案件所涉及到的财产金额所决定的,如果解散公司诉讼的财产在一万元以下的话就只需要承担50元的诉讼费用,如果是金额在50万元到100万元之间的话就需要按照百分之一的比例进行缴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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