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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营体是企业法人,债务如何承担

2020-02-24 来源:尚车旅游网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联营体是企业法人的,以联营体的全部财产对外承担民事责任,各联营方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债务。

(一)联营各方对联营债务的责任应依联营的不同形式区别对待:

1、联营体是企业法人的,以联营体的全部财产对外承担民事责任。联营各方对联营体的责任则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抽逃认缴资金以逃避债务的,人民法院除应责令抽逃者如数缴回外,还可对责任人员处以罚款。

2、联营体是合伙经营组织的,可先以联营体的财产清偿联营债务。联营体的财产不足以抵债的,由联营各方按照联营合同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以各自所有或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合同未约定债务承担比例,联营各方又协商不成的,按照出资比例或盈余分配比例确认联营各方应承担的责任。

合伙型联营各方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对联营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

3、联营是协作型的,联营各方按照合同的约定,分别以各自所有或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联营的三种形式

1.法人型联营,这是一种最紧密、最稳定的联合形式,它是指联营各方以财产、技术、劳务等出资组成新的经济实体,并由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联营。

2.合伙型联营,这是一种半紧密、较稳定的联合形式,它是指联营各方以财产、技术、劳务等出资,共同经营,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的联营。

3.合同型联营,这是一种松散型、简易型的联合形式。它是指联营各方既不出资,也不组成新的经济组织,而是按照合同的约定相互协作,各自独立经营,各自承担民事责任的联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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