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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房屋买卖不签合同可以吗

2022-03-18 来源:尚车旅游网

民法典要求房屋买卖需要签订合同,才能办理过户登记;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定金不是必须约定的,关键在于双方约定。若约定定金,需以书面形式,并且定金数额不得超过房价款的20%。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房屋买卖不签合同可以吗

进行房屋买卖时,买卖双方需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才能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合同订立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定义】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二、二手房买卖合同必须约定定金吗

事实上,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定金不是必须约定的,是否需要支付定金关键在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

约定了定金后,买受人交付全款时,定金将抵作价款或者收回。并且,交付购房定金后,若是出现违约不履行合同约定的情况,将会产生以下的法律后果:

1、买受人交付定金后又不履行约定,交付剩下的房款的,将损失定金利益,不能拿回来;

2、出卖人交付定金后又不履行约定,需要双倍返还定金。

另外,现在人达成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定金已经变成普遍现象,所以若是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约定了定金,要注意以下几点:

1、约定定金时,要以书面形式,可以签订定金合同或是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定金条款;

2、约定定金时,对定金数额可以协商,但是按规定不得超过房价款的20%,超出部分不受定金罚则的约束,只能作为预付款。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房屋买卖需要签订合同并进行不动产登记。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而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也可视为书面形式。对于二手房买卖合同,定金的约定并非必须,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协商。若约定了定金,双方需注意以书面形式约定,并且定金数额不得超过房价款的20%。违约情况下,定金的处理将根据约定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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