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扰乱法庭秩序罪既遂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2020-07-01 来源:尚车旅游网

扰乱法庭秩序罪的判刑标准及其与妨害公务罪的区别。扰乱法庭秩序罪的行为包括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殴打司法工作人员、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等,情节严重者将受到刑事处罚。与妨害公务罪相比,扰乱法庭秩序罪的客观方面表现更广泛,犯罪发生的时间、空间范围更为有限。在司法实践中,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严重干扰法庭正常工作,损害法庭尊严和法律严肃性,造成严重危害。

法律分析

一、扰乱法庭秩序罪既遂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扰乱法庭秩序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刑法》第三百零九条

有下列扰乱法庭秩序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一)聚众哄闹、冲击法庭;

(二)或者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的;

(三)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不听法庭制止,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

(四)有损坏法庭设施,抢夺、损毁诉讼文书、证据等扰乱法庭秩序行为,情节严重的。

《刑事诉讼法》第161条第2款规定:"对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严重扰乱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扰乱法庭秩序罪与妨害公务罪的界限

扰乱法庭秩序也必然妨害有关国家工作人员如审判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但与妨害公务罪有着显著的区别:

1、侵犯的客体不同。

2、客观方面不同。扰乱法庭秩序罪的客观方而表现为行为人在法庭审理案件中,实施的哄闹、冲击法庭或殴打司法工作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既包括采用暴力或威胁方式,也包括非暴力的方式,而妨害公务罪的客观方面的表现仅限于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正在执行职务的行为,显然,在客观方面要比扰乱法庭秩序罪窄得多。

3、犯罪发生的时间、空间不同。扰乱法庭秩序罪是发生在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过程中,从时间上看,限于人民法庭宣布开庭至宣布闭庭过程中,从空间上看,限于发生在法庭内(广义理解上的法庭)。而妨害公务罪是发生在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期间,从时间上看,限于国家工作人员已经着手执行职务,尚未结束之前,从空间上看,限于发生在执行职务的场所,既包括在国家机关内,也包括特定的其他场所。很明显,妨害公务罪的发生的时空范围比扰乱法庭秩序罪的要大得多。

在司法实践中,尤其是经济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屡屡发生扰乱法庭秩序的现象。在审判过程中行为人进行喧哗、吵闹,或者众多人对法庭进行冲击,或者对司法工作人员进行殴打,所有这些行为都严重地干扰法庭秩序,妨害了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正常进行,有的甚至造成审判活动中止无法继续进行,造成人员人身伤害,使人民法院的尊严和法律的严肃性受到严重的侵害,影响甚烈,危害甚深。

结语

扰乱法庭秩序罪的判刑标准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该罪行包括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诉讼参与人,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诉讼参与人,以及损坏法庭设施、扰乱法庭秩序行为等。扰乱法庭秩序罪与妨害公务罪的区别在于侵犯的客体不同、客观方面不同,以及犯罪发生的时间、空间不同。在司法实践中,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严重干扰了法庭的正常运作,损害了人民法院的尊严和法律的严肃性,应予以严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二百七十六条 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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