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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如何证明分居

2020-04-10 来源:尚车旅游网

在离婚案件中,能证明夫妻分居事实的常见证据一般是以下几种:

一是分居协议。所谓分居协议就是男女双方关于分居事实及分居期间的财产债务及子女抚养问题达成的书面协议,这个是分居事实最直接有力的证据。

二是租房合同。租房合同可以说明你的居住场所,可以说明你在外居住情况以及在外居住的时间段。

三是小区物业证明、居委会证明。

四是证人证言。家人朋友是对夫妻双方是否分居最为了解的人,所以证人证言也可以作为分居的证据。

五是聊天记录或者通话录音等。微信、

QQ、短信等聊天记录以及通话录音,只要一方自认分居事实的都可以当作证据提交法庭。

一、感情不合分局要什么证明

双方自认的。

在实务中,有不少当事人自认分居的时间,被告虽然不同意离婚,但对于分居的事实并不否认。原告以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为由主张离婚,被告自认对自己不利的事实,免除原告进一步举证的责任。

双方分居后,其中一方在当地的居住证或居住登记。

因感情不和,双方分居后,如果其中一方去了外地的,当地的政府管理部门都要求外来人员进行居住登记或办理居住证,这些证据可以证明分居的事实。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可以是原告的,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调取被告的居住证或居住登记。

房屋租赁合同、水电、物业缴费单据等。

房屋租赁合同、水电、物业缴费单据,这些是与居住有关的证据,可以证明其中一方长期在某地居住的事实,因此,这类证据在实务中也属于比较好的证据。

微信、短信、电子邮件、通话录音等。

第四类属于电子证据,双方在沟通过程中,如果涉及分居事实的,同样可以向法院提交。需要注意的事,电子类证据,在取证上有一定的要求,建议在取证前寻求专业法律人员指导。

同事、朋友、邻居等熟悉的人员作证。

这类证据属于证人证言,在分居期间,其中一方周围的同事、朋友、邻居等,对该分居事实比较了解的,也可以出庭作证。

双方签订的分居协议。

有些国家,分居协议是双方离婚的必备法律文件,但是我国并未要求必须签订分居协议,但是双方通过书面的方式确认分居的客观事实,可以作为书证使用。实务中这类证据出现的比较少。

二、如何提供分居证据,怎样收集证据

离婚诉讼纠纷案件需要的证据主要有:

(一)证明夫妻关系已实际消亡的证据。

(二)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的数额、范围的证据。

(三)财产分割的理由,如其对家庭的贡献及作出的牺牲等。

(四)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如双方实际承担能力等。

(五)要求婚姻损害赔偿的证据等等。

收集分居的证据,需要在合法前提下取得。依据法律,合法的证据可以作为法庭上的证据,如果是非法证据,法院无法认定证据的有效性。关于分居主要搜集以下证据:

1、分居后另行租房的租房协议,或房东的证明,其他同居人的证明。

2、当地居委会的证明。

3、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处的证明。

4、亲朋好友、邻居的证人证言。

5、双方的书信往来、录用等证据。

6、分居期间一方在外地打工而办理的暂住证。

7、另外,如一方当事人提出曾在分居期间过夜,分居时效已经中断的主张,对此事实,其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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