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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在拆迁中是否有强制权?

2021-02-17 来源:尚车旅游网

政府无法强制执行拆迁,需向法院申请执行。被征收人若不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并未按期搬迁,征收决定的政府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书需附补偿金额、专户账号、调换房屋及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资料。

法律分析

政府对拆迁没有强制执行权,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拓展延伸

政府拆迁权力的法律界限及公民权益保障

政府在拆迁中的权力受到法律的明确界限和限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府可以行使拆迁的强制权力,但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政府在拆迁过程中应当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包括合理补偿、协商谈判、信息公开等。法律规定了拆迁补偿标准和程序,以确保公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同时,公民也有权利对拆迁决定提出异议和申诉,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因此,政府在拆迁中的权力是有明确法律界限的,同时也需要保障公民的权益,以实现公平、合法的拆迁过程。

结语

政府在拆迁中的权力受到法律的明确界限和限制。政府可以行使拆迁的强制权力,但必须符合条件和程序。政府应保障公民权益,包括合理补偿、协商谈判、信息公开等。法律规定了拆迁补偿标准和程序,以保护公民权益。公民有权对拆迁决定提出异议和申诉,维护自身权益。政府在拆迁中的权力有明确法律界限,需保障公民权益,实现公平、合法的拆迁过程。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二章 行政赔偿 第三节 赔偿程序 第九条 赔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二章 行政赔偿 第三节 赔偿程序 第十一条 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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