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被执行人无财产,人民法院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在执行的过程中,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人民法院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执行程序被终结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第二百四十八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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