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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擅自离职的怎么处理呢

2021-03-28 来源:尚车旅游网

员工擅自离职的处理方法:用人单位应以书面通知限定员工回公司上班,并提出处理措施;当员工达到可辞退标准时,用人单位应公开解除劳动关系并送达离职通知书,通知办理交接工作和离职手续。无合同员工擅自离职的处理方法:查清事实、取得证据;发出书面通知限定员工回单位报道,否则按旷工处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并出具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保转移手续。

法律分析

一、员工擅自离职的怎么处理呢

员工擅自离职,用人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送达通知书,限定员工在指定是时间内回公司上班,并提出如限期内不上班的处理措施。当员工擅自离职达到可以辞退的标准时侯,用人单位应当将解除劳动关系的事宜公开,并以书面形式送达离职通知书给员工,通知其办理交接工作以及离职手续。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无合同员工擅自离职如何处理

无合同员工擅自离职,用人单位正确的处理方法是:

1、查清事实,取得证据。单位对职工所犯错误的事实应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并且对所取得的证据要严格审核,以保证确凿无误,结论材料应与本人见面,允许其申辩,如确属于事实不符,应当纠正。

2、发出书面通知。单位可向劳动者发出书面通知(挂号信等形式),表明员工已经有多少天无故未到岗上班,限定员工在某个时间内回单位报道,否则将按旷工处理,单位将依据规章制度某某条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3、解除(终止)程序。给员工下发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注明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事由)。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对于员工擅自离职,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以下处理措施:首先,以书面形式送达通知书,要求员工在指定时间内回公司上班,并提出如限期内不上班的处理措施。其次,当员工擅自离职达到可以辞退的标准时,用人单位应当公开解除劳动关系的事宜,并以书面形式送达离职通知书给员工,通知其办理交接工作以及离职手续。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在工作交接完成时,用人单位应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并至少保存已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两年备查。

法律依据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特区企业雇用的职工,由该企业按其经营的要求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雇,其手续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

特区企业职工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向企业提请辞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修订):第九章 监督与惩戒 第六十五条 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处分期满后自动解除。

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职级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原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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