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扣,小产假期间,工资照发。跟产假一样,员工流产假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属于带薪假,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社会保障部还下达了一份《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对女职工产假、生育假期内工资待遇及其应用领域等难题更加详尽的表述:
1、孕期不满足四个月小产时,理应依据医务人员单位的建议,给与十五天至三十天的生育假;孕期满四个月之上小产时,给与四十二天生育假。生育假期内,薪水照发。
2、生育假满期,因人体缘故仍不可以工作中的,历经医务人员单位证实后,其超出生育假期内的工资待遇,依照员工生病的相关要求解决。
跟生育假一样,员工小产合乎计划生育政策现行政策的,员工流产假在法律法规范畴内的,归属于带薪假,规范依照上边派发。超出了法定时限,则按病事假解决,付款病假工资。
3.生育假,就是指在职人员女性预产期前后左右的请假工资待遇,一般从孕妇分娩前大半个月至生完孩子2个半月,晚婚晚育年龄者可前后左右至后四个月,女工生孕享有不少于九十天的生育假。职场女性在休产假期内,用人公司不可减少其薪水、解雇或是以别的方式消除劳动合同书。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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