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员工自动离职,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其解约时依法发放工资,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限期未支付的,责令加付赔偿金,但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可从依法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一、公司以什么形式对员工罚款
公司可以按照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罚款。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单位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用人单位违法扣除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二、恶意克扣工资怎样投诉
恶意克扣工资的投诉方式:
1、用人单位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
2、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3、在用人单位拖欠或未足额发放劳动者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三、劳动局管不管拖欠工资
劳动局管拖欠工资的事情。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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