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房屋征收应先补偿后搬迁,征收单位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后可进行拆迁工作。市、县级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并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需在约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的,所以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后,征收单位可以随时进行拆迁工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拓展延伸
红线范围内的房屋拆除计划及时间安排
根据相关规划和政府决策,红线范围内的房屋拆除计划已经制定并开始实施。拆除工作将按照一定的顺序和时间安排进行。根据初步估计,整个拆除过程可能需要数年的时间,具体时间取决于多种因素,如拆除规模、资源投入、工程难度等。政府部门将与相关方面密切合作,确保拆除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尽量减少对居民的不便和影响。同时,政府也将积极推进后续规划和开发,以确保红线范围内的土地得到合理利用和开发,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结语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收补偿应先行,搬迁后进行。征收单位可根据征收补偿协议随时进行拆迁。市县政府在征收决定后给予被征收人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在约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根据规划和政府决策,红线范围内的房屋拆除已开始实施,可能需要数年时间,但政府将与相关方密切合作,尽量减少对居民的不便和影响。同时,政府将积极推进后续规划和开发,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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