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具有以下情形的,可以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的,可以解散,公司解散无须股东会再另行作出决议,但公司也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存续。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由于解散是公司的重要事项,所以股东会会议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而解散。
5、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但是要求解散公司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不超过三分之二,通过股东会不能形成解散公司的决议。这时,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合伙企业在什么情形下可以解散?
一、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一)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
(三)清缴所欠税款;
(四)清理债权、债务;
(五)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六)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出现哪些情形可以解散公司?
出现以下情况的,可以解散公司: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
法人解散的情形有什么?
一、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照相关的规定予以解散。
二、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有限责任公司解散的情形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解散的情形如下: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中规定有其他解散公司的事由出现的,公司应当解散。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股东请求法院解散。
4、受行政处罚解散。
5、被法院宣告破产解散。
6、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合伙企业在哪些情形下可以解散?
一、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一)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
(三)清缴所欠税款;
(四)清理债权、债务;
(五)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六)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该内容由 崔萍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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