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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协议在那种情况下无效

2020-01-07 来源:尚车旅游网

合伙协议在以下两种情况下无效。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效。

二、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且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该合同无效。

根据法律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那种情况下女方不能提出离婚

没有规定女方不可以提离婚。离婚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双方自愿随时可以离婚,单方面要求离婚,确已感情破裂的,或者出现《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应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股份转让协议哪些情况下无效

股份转让协议下列情况下无效:

1、股份转让协议的当事人恶意串通,意图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2、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股份转让事项违反公司章程规定;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谷会肖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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