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需要补足出资。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的规定,转让和继承都是发生股权所有权与公司股权结构变化。《公司法》属于民商法,法无禁止即可为,《公司法》等没有禁止出资不是股权的转让,那么出资不是股东的继承人就可以继承其股东资格。风险提示:当自然人股东去世后,其股权将成为遗产。如果该被继承股东负有出资义务或需要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的,在设计公司章程时,可规定继承股权的继承人应该承担相应义务。
出资不实的股东死亡后,其继承人能否继承股东资格?
出资不实的股东死亡后,其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继承人准备继承股权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可以对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另外规定;2、股东出资不实的,其继承人在继承股东资格时,要履行充实出资的责任,补充出资,否则其他股东可以通过法院相应减少其股权、甚至除名等;3、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出资不实,除了补充出资外,还要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风险提示:自然人股东死亡,继承人继承股权的,办理股权转移登记时,继承人需要提交以下: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2、被继承人身份证明;3、被继承人出资证明书等。办理变更登记时,需要注意,公务员、现役军人等特定身份的继承人不能继承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只能享有股权所对应的财产权益。
出资不实的股东因疫情死亡后,其继承人能否继承股东资格?
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需要补足出资。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的规定,转让和继承都是发生股权所有权与公司股权结构变化。《公司法》属于民商法,法无禁止即可为,《公司法》等没有禁止出资不是股权的转让,那么出资不是股东的继承人就可以继承其股东资格。风险提示:当自然人股东去世后,其股权将成为遗产。如果该被继承股东负有出资义务或需要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的,在设计公司章程时,可规定继承股权的继承人应该承担相应义务。
股东死亡后,其股东资格可以继承吗
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股票属于较常见的有价证券,是财产性权利的一种,个人名下的股票如果没有赎回,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为多人时,如何继承股东资格?
1、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继承人为多数时,公司应变更股东名册,按照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析分各人的持股份额,将他们分别登记为股东。这样,每位继承人均可以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分别独立地行使自益权和共益权。由于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的是资本多数决,基于继承而增加股东人数也不会对其他股东的权益造成实质性影响。2、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由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最多不能超过50人,当多个继承人分别取得股东资格会突破有限责任公司人数上限时,应当由各继承人协商转让其继承份额,以使公司股东人数符合法定要求。风险提示:股权对外转让应注意的问题:原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时,首先是负有通知义务,需要征得其他股东同意;其次无论股东是否同意其都享有优先购买权,这样立法的目的就是为了保证公司的人合性不被影响和损害。
股东出资瑕疵或抽逃出资,能否否定其股东资格?
1、股东抽逃资金是可以否定其股东身份的。股东出资入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之后是不能抽资退股的,不能以抽资退股的方式取消其股东身份,以避免公司注册资金减少,降低公司的偿债能力,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2、但股东可以转让其股份,转让的结果使其丧失股东的身份,这样公司的注册资金仍然保持充足,不损害他人利益。风险提示:股东抽逃出资的认定:1、公司资本验资后控股股东利用其强势地位,强行将注册资金的货币出资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2、股东通过其控制的其他民事主体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增加交易成本,变相获得公司财产或伪造虚假的基础交易关系,如公司与股东间的买卖关系,公司将股东注册资金的一部分划入股东个人所有;3、将注册资金的非货币部分,如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在验资完毕后,将其一部分或全部抽走;4、未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或者法定公益金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在短期内以分配利润名义提走出资;5、抽走货币出资,以其它未经审计评估且实际价值明显低于其申报价值的非货币部分补账,以达到抽逃出资的目的;6、公司回购股东的股权但未办理减资手续;7、通过对股东提供抵押担保而变相抽回出资等。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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