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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的区别是什么?

2021-01-15 来源:尚车旅游网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民事诉讼法规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法律分析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拓展延伸

负责人与法定代表人的角色、职责及法律义务有何不同?

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在企业法律实践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拥有不同的职责和法律义务。负责人通常是指在企业内部具有管理职能的人员,他们负责日常运营管理、决策和业务推动。而法定代表人则是指企业法律上的代表,通常是企业的法定代表机构或个人,他们代表企业进行合同签署、诉讼代理等法律行为。在职责方面,负责人负责具体管理事务,包括人员管理、财务管理等,而法定代表人则负责代表企业进行法律事务。在法律义务方面,负责人需履行管理职责,维护企业的利益和声誉,而法定代表人需履行代表企业的合法权益,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因此,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在角色、职责和法律义务上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结语

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在企业法律实践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拥有不同的职责和法律义务。负责人通常是指在企业内部具有管理职能的人员,负责日常运营管理、决策和业务推动。而法定代表人则是指企业法律上的代表,代表企业进行合同签署、诉讼代理等法律行为。在职责方面,负责人负责具体管理事务,而法定代表人负责代表企业进行法律事务。在法律义务方面,负责人需履行管理职责,维护企业的利益和声誉,而法定代表人需履行代表企业的合法权益,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因此,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在角色、职责和法律义务上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二条 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的,其他共同侵权人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不承担连带责任。责任范围难以确定的,推定各共同侵权人承担同等责任。

人民法院应当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法律后果告知赔偿权利人,并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情况在法律文书中叙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一条 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二十四条本解释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施行后发生的侵权行为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本解释。

本院以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本决定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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