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有些网贷公司,名义上是服务费,实际上为了掩盖非法高额利息目的,在实际审理中,法院对超过法律规定的利息部分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十条 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
第十一条 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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