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劳动合同签了两年,就要做两年。这是基本的合同意识。如果确实不想在单位工作的,可以提前向单位申请辞职。如果用人单位不批准辞职的,在提出解除合同之日起三十后可以合法自行离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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