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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是否可以减少刑期?

2020-10-02 来源:尚车旅游网

本文介绍了监外执行的定义、适用情况以及重婚罪在哺乳期的判决方式。监外执行是指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对于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应当及时收监。重婚罪在哺乳期一般不会坐牢,会判暂予监外执行,等过了哺乳期再决定是否收监再执行。

法律分析

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被交付一定机关,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被称为监外执行。这种办法可以折抵罪犯的刑期。

一、监外执行可以去上班吗

监外执行是不可以上班的。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监外执行也是刑罚执行,对人身自由和权利是有限制的,监外执行期间应接受社区矫正,定期去报告自己的情况,不能离开长时间居住地或是户口所在地。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

二、重婚罪在哺乳期怎么判

犯重婚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女性在哺乳期一般不会坐牢的,会判暂予监外执行,等过了哺乳期再决定是否收监再执行。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本应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服刑,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形,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刑罚时,暂时釆取的一种变通执行方法。

拓展延伸

哺乳期过怎样不用收监

监狱应当对交付执行刑罚的罪犯进行身体检查。经检查,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不收监:(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对前款所列暂不收监的罪犯,应当由交付执行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对其中暂予监外执行有社会危险性的,应当收监。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刑罚。前款所列暂不收监的情形消失后,原判刑期尚未执行完毕的罪犯,由公安机关送交监狱收监。

结语

监外执行是刑罚执行的一种特殊方式,可以折抵罪犯的刑期。但监外执行期间罪犯不能上班,也不能离开长时间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对于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应当及时收监。在哺乳期的女性罪犯,一般不会被判坐牢,会判暂予监外执行,等过了哺乳期再决定是否收监再执行。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

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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