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
这一步并非必须的流程,要结合各案的情况及对方的财产情况,
如果欠的钱并不多或是对方有偿还能力,或是实在查不到地方财产,可以省去这一步;
第二,可以起诉,即通过诉讼的方式来维权。
如果判决下来了,对方拒不执行,那么应在判决生效后2年内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
一、欠款胜诉后对方没钱可以分期偿还吗
欠款胜诉后对方没钱可以分期偿还。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暂时无法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可以分期偿还。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支付金钱和证券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和强制执行。诉前财产保全是查封对方的账户、房屋、汽车等财产,防止对方转移财产。这一步不是一个必要的过程。结合各种情况和对方的财产,如果欠的钱不多,或者对方有偿还能力,或者找不到地方财产,可以省略这一步。
二、判决书下来被告不还钱怎么办
判决书下来被告不还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超过时间不上诉的,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判决书下来后借款方未执行注意事项有:
1、申请强制执行一定要在判决生效后两年内申请:判决书下来后,对方不主动还钱,出借人也不主动索要,或者只通过民间的方式索要,两年后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借款人反对,法院就会不给予执行,即丧失了在法律获得司法救济的途径;
2、着手搜集债务人的财产线索:通常案件在法院获得执行后,法官会主动查询对方银行存款,房产,车辆这三种财产线索;
3、注意留意对方动向:在还款过程中,要紧盯对方动向,防止其变卖、转移财产,或者跑路,当发现这些情况时一定要及时向法院报告,及时对其采取拘留、动态管制、限制消费、出行,纳入失信人员登记系统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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