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商标是品牌的一部分商标是品牌中的标志和名称部分,便于消费者识别。但品牌的内涵远不止于此,品牌不仅仅是一个易于区分的名称和符号,更是一个综合的象征,需要赋予其形象、个性、生命。品牌标志和品牌名称的设计只是建立品牌的第一道工作,但要真正成为品牌,还要着手品牌个性、品牌认同、品牌定位、品牌传播、品牌管理等各方面内容的完善。这样,消费者对品牌的认识,才会由形式到内容、有感性到理性、完成有未知到理解、购买的转变,形成品牌忠诚。⑵商标属于法律范畴,品牌是市场概念商标是法律概念,它强调对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品牌是市场概念,它强调企业(生产经营者)与顾客之间关系的建立、维系与发展。商标的法律作用主要表现在通过商标专用权的确立、续展、转让、争议仲裁等法律程序,保护商标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促使生产经营者保护商品质量,维护商标信誉。在与商标有关的利益受到侵犯的时候,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商标显现出法律的庄严与不可侵犯。品牌的市场作用表现在:品牌有益于促进销售,增加品牌效益;有利于强化顾客品牌认知,引导顾客选购商品,并建立顾客品牌忠诚。⑶商标掌握在企业手中,而品牌有利于消费者的需要注意的是,商标的所有权属于企业,属于注册者,而品牌是属于消费者的,它只存在于消费者的头脑中,当消费者不再重视你的品牌时,品牌就一无所值了。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三条 企业名称在企业申请登记时,由企业名称的登记主管机关核定。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注册后方可使用,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用权。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的下列行为,由登记主管机关区别情节,予以处罚: (一)使用未经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非法所得或者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 (二)擅自改变企业名称的,予以警告或者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 (三)擅自转让或者出租自己的企业名称的,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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