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了9项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这其中并没有经济赔偿责任条款,因此这种条款属于选择条款,当事人双方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
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是怎么约定的
《劳动合同法》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违约有哪些情形
有下列情形:
1.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或违反法定或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违约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不支付或拖延劳动者工资报酬。
4.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5.用人单位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
6.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
7.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8.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
9.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
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否依约支付违约金
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不应依约支付违约金,但劳动者只有在以下两种情形下才承担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责任:
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
2.劳动者违反职业竞业限制约定。
劳动合同约定违约金可以约定吗
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仅适用以下两种情况:一是培训服务期可以约定违约金;二是竞业限制可以违约金。除了以上两种情形外,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即便约定,也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劳动合同违约用应如何确认?
劳动合同违约的认定是应具备四个要件:违约行为、损害事实、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违约人主观上的过错。劳动合同违约责任以违约行为的存在为构成要件,不仅方便裁判,利于提高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追究效率,而且可以促使当事人增加履行合同的责任感。 该内容由 方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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