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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