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被起诉之后会有什么后果?被起诉之后法院会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如果在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为您介绍一下可能实际需要了解的信息:1、一般情况,欠钱不还起诉时应提交以下材料:(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3)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4)其他证据。2、民间借贷纠纷需要提交的证据:(1)借款协议或借据;(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8)付款付息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1、第二百一十四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2、第二百一十五条 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3、第二百一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以上是律师为您做出的解答,您了解了吗?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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