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学院学生助学管理工作中心:
我是贵校学院专业201 级学生的家长。我同意我的子女在校期间申请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承诺作为我的子女国家助学贷款的永久联系人,及时向学校和银行提供我的子女的联系方式。我将积极配合学校和银行教育我的子女做一名诚实守信的'人,毕业后按期履行还款义务。本人知晓本承诺书和助学贷款合同所具有的法律效力,明白违反承诺或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家庭固定联系电话:(如家长本人无固定电话,可以填写最近的亲戚、村委会、单位的固定电话,不填写固定电话的将不予审批。)
家庭详细联系地址:(地址不详细的将不予审批)
邮 政 编 码:
家长手机号码: 家长亲笔签名(捺印):
贷款学生 QQ 号:
贷款学生手机号:
贷款学生亲笔签名(捺印):
201 年 月 日 温馨提醒:
1、银行对违约还款金额(含违约本金、利息总额)按照同期贷款利率的130%计收罚息。
2、违约将影响本人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其他个人消费信贷(如车贷、房贷)和 办理信用卡、 保险等,违约记录一旦生成,需在终止违约行为后5年后才能消除。
3、连续拖欠还款行为严重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 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4、个人贷款还款等信用报告情况可以登陆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查询下载。网址https:// 。
5、根据据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xx—20xx年)》,我国将在20xx年全面建 成社会信用体系,个人信用负面信息将影响本人、甚至家人的职业生涯和日常生活。
6、韶关学院学生处(学生助学管理工作中心)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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