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每月具体扣除的标准为:
1、子女是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2、子女非独生子女,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分摊扣除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
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可以享受扣除政策。
一、最新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可以填几个
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可以填几个,法律并没有限制性规定。可以填一个或两个,个税APP赡养老人扣除申报一次只能选择一个被赡养人,因此要填写两个的需要分两次提交。但是,不管填报的被赡养老人有多少个,都是按一个的标准定额扣除。
纳税人赡养60岁以上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赡养人的赡养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年24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分摊方式包括平均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或者赡养人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子女不赡养老人怎么办
1、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
2、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
3、为保障受赡养人的合法权益,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赡养父母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每月多少元
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专项扣除是指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以上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包括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采取指定分摊或者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
三、新税改专项扣除怎么扣
1、在子女教育方面,纳税人可以享受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定额。
2、在继续教育方面,如果纳税人本人目前正在进行学历继续教育,那么接受学历继续教育期间纳税人可以享受每月400元的扣除额度。
3、在大病医疗方面,如果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因生病发生医疗费用支出,在医疗保险保险后,如果个人自费的金额超过15000元,那么超过的部分金额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来扣除。
4、在住房租金方面,如果纳税人在主要的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那么根据工作所在城市地区的不同,可以享受800元、1100元、1500元三个档次的定额扣除。
5、在住房贷款利息方面。如果纳税人的名下有正在偿还的首套房住房利息支出,那么可以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最长不超过20年。
6、在赡养老人方面,如果纳税人有年满60周岁的父母、或者是失去子女的外祖父母、祖父母要赡养,那么独生子女的纳税人每月按照2000元的标准进行个税扣除,非独生子女跟其兄弟姐妹来分摊2000元的扣除标准,每个人分摊的最高限额为1000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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