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责任一般由公司法人来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条 第一款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第三条 第二款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法律责任
发起人发起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责任:1、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其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2、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发起人发起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三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第九十四条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如何将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1、提交变更申请;2、将公司净资产按比例转入变更后的公司;3、验资;4、制定公司章程、召开创立大会;5、办理设立登记,并公告。《公司法》第九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公司法》第九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承担哪些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以下责任:1、在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公司的债务负连带责任,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2、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损的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四条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承担哪些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以下责任:1、在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公司的债务负连带责任,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2、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损的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四条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以下责任:1、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其他股东出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2、对设立行为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三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第九十四条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该内容由 陈讼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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