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戒毒所属于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的执行目前则分别由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强制隔离戒毒制度,统一并取代了此前由公安机关负责的强制戒毒和司法行政机关,负责的劳动教养戒毒。和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共同构成了戒毒措施的基本体系。戒毒所是指将吸毒人员集中进行戒除吸食、注射毒品的恶习及毒瘾的场所,是对吸毒者进行戒毒治疗的场所。
法律依据:《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定》
第十三条 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对接收的戒毒人员的身体和携带物品进行检查,依法处理违禁品,对生活必需品以外的其他物品进行登记并由戒毒人员本人签字,由其指定的近亲属领回或者由强制隔离戒毒所代为保管。检查时应当有两名以上人民警察在场。女性戒毒人员的身体检查,应当由女性人民警察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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