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肯定会的,如果财务负责人在其他各地再注册办税人员会弹出提示有未完成事项,税务信誉有损。办法就是找人更改财务负责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八条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